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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显国名师工作室 | Studio

张显国名师工作室工作章程

上传时间:2019-09-30 10:44:03 来源:本站 浏览:


为确保本工作室能有序、高效地开展工作,以完成市教育局确定的名师工作室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特制定本工作室工作章程,以规范工作室成员的职责和研究工作。

一、活动宗旨和组织原则

(一)活动宗旨

1.进一步推动成都市心理健康教育五年发展规划,总结提炼学员学校成功做法并进行推广。

2.整合教研资源,凝聚教研力量,发挥名师的团队作用,集中力量解决我区心理健康教育教学中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和内容,推动我区心理健康教育的深入发展。

3.在名师工作室领衔人的带领下,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先进教育思想,鲜明教学风格的心理健康教育学科带头人或领军人物。

(二)运行机制与岗位设置

1. 根据市教育局名师工作室的要求和相关规定,本工作室实行领衔人负责制。工作室的工作具体由工作室领衔人主持进行。

2. 本工作室由领衔人张显国(特级教师、未来教育家)负责。研修人员组成由自愿申请,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审议并会同有关领导确定。

3. 工作室聘请赵昱鲲教授、陈璟教授和曹璇老师担任工作室顾问,负责对本工作室的学术指导工作。

4. 工作室设置六个常任岗位和一个临时岗位。六个常任岗位为领衔人助理、学术秘书、活动承办指导、宣传网站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每个成员承担一项任务;临时岗位为活动承办人。

领衔人助理:协助领衔人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协调,为工作室开展工作和工作室建设出谋划策,当好参谋。

学术秘书:负责工作室一些学术资料的建档、归类整理。工作室计划和活动方案的起草制定,工作室年度总结和研究成果的总结指导等工作。

活动承办指导:指导活动承办人进行活动策划、组织实施、总结、宣传报道。

宣传网站管理:负责工作室网站的栏目设计、上传材料、更新内容等项工作。

档案管理:负责工作室各种规章制度、计划与活动材料等材料的收集、归类和整理等工作,为工作室提供各种活动材料。

财务管理:专人负责每次活动的经费预算、开支和报账登记与年终经费开支情况报告。

活动承办人:负责每次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总结、宣传报道。

二、领衔人职责与权利

(一) 职责

1.负责设计制定工作室工作方案,下达研究任务和把握研究方向。

2.负责审定各研修员的研究方案,通过多种形式对各研修员的研究工作进行指导,帮助其开展研究工作。

3.定期组织工作室成员展开问卷调查、研讨活动和工作会议,及时交流和总结经验。

4.定期对研修员的研究情况进行检查、评比,负责向上级学术单位推荐其优秀成果。

5.负责向研修员推荐、发放有关学习资料,并督促完成学习相关学习任务。

6.负责组织督促工作室成员完成各项工作。

7.负责组织工作室研究成果和最终成果的撰写、修改和编辑工作。

8.负责协调与各方面的关系和组织对外交流。

9.以研修员的成长为己任。

(二)权利

1.有权制定、分配本工作室的工作任务和对工作室成员的目标考核

2. 有权代表本工作室参加省、市及全国的有关学术活动。

3.有权无偿利用本工作室成员在研究中所收集的数据和资料。

三、研修员职责与权利

(一)职责

1.接受工作室领衔人的组织管理,认真完成工作室分配的各项任务。

2.每年春季开学后的第三周星期一前向工作室交送本年工作计划,年底交本年工作总结和相关考评材料。

3.积极参加工作室组织的各项研讨活动和会议,对工作室的建设提出意见与合理化的建议。

4.每学期用书面材料报告有关研究的活动情况(计划、研究活动、总结),妥善保管研究的有关原始档案资料,按时填报有关研究情况的报表,接受工作室的考核。

5.在每一个研究阶段的研究任务完成后,主动向领衔人汇报交流研究情况,并向工作室提交有关研究成果资料。

6.承担工作室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7.完成工作室布置的其它有关研究工作。

8.以培训培养和自主发展为己任。

(二)权利

1.有权要求得到工作室领衔人或工作室聘请专家的具体指导和帮助。

2.有权按照在工作室中承担研究任务中实际贡献的大小在研究成果中署名。

3.有权使用“张显国名师工作室”的名称和研究成果。

4.有权对工作室的管理和建设提出建议性的意见和建议。

5.有权监督“张显国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对工作室工作的开展和各项规章制定的落实。

四、管理

工作室管理实行民主集中制。工作安排一般以征求意见形式确定,少数服从多数,个体服从全局,特殊情况由领衔人直接安排。

因为考虑问题的角度、高度和深度不同,工作室领衔人定下来的事,有意见和建议及时与领衔人交换;遇到不理解领衔人意图时,先服从并积极完成,再与领衔人交换意见;某位研修学员对工作室某个决定有不同看法或有抵触情绪时,可以保留不同意见,但也要努力执行。研修学员间意见不一致时,由领衔人定夺。

五、工作室经费来源与使用

1.本工作室经费由市、区教育局每年定量拨发并监督管理,专款专用,由领衔人所在单位法人签字后列支。

2.工作室经费主要用于工作室的各项研究活动的开支根据市名师工作室经费使用办法和区人事科关于名师工作室经费使用方案主要用于工作室开展的各项活动用。(如专家讲学和领衔人讲课费、工作室成员活动的交通与生活补助费、有关资料的打(复)印费用、最终成果的编辑或出版费用、参加学术活动等)。经费使用的原则是有利于活动的有效开展,有利于激励和调动研修员的积极性,奖勤罚懒。

3.经费的具体使用办法由工作室制定并交全体研修员讨论通过,同时上报教育局人事科备案。具体方案略(见《张显国名师工作室活动经费发放细则》)。

4.本工作室经费发放分为工作室成员的活动经费(包括生活费、交通费、活动补助费)、课题研究费、专项研究费、名师授课费、专家讲课费、年终评比奖励经费等。

5.本工作室采用年度考核制,每年春季开学后交工作所计划,年终交工作总结,并根据研修员本年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发放活动经费和奖励经费。

六、其他

1.如果工作室研修员长时间(一学期)未能按计划开展研究活动,包括未参加工作室组织的研讨会、培训会,或未能交相应的资料,作为自动放弃研修员资格,工作室领衔人也可视其情况有权取消其成员资格。

2.根据学校的需要和工作人员变动情况可以在中途增加研修员,但要在学校推荐、个人申请的情况下经工作室领衔人同意并报市名师工作室备案才能成为正式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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